發(fā)布時間: 2016年07月04日
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初評工作已經結束。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現(xiàn)將初評通過的45項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48項國家技術發(fā)明獎通用項目和133項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通用項目(含3個創(chuàng)新團隊)在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cn)和我辦網站(http://www.nosta.gov.cn)公布。初評通過的19項國家技術發(fā)明獎專用項目和39項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專用項目在委托管理單位、推薦單位及項目完成單位等進行內部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20日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公布項目和項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單位持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方式向我辦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為便于核實查證,確??陀^公正處理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表明真實身份,并提供有效聯(lián)系電話和地址。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須在書面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個人提出異議的,須簽署真實姓名。超出期限的異議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聯(lián)系方式: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政策研究處(督查處),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路54號,郵政編碼100045。
附件:
2.2016年度國家技術發(fā)明獎初評通過項目(通用項目).doc
3.2016年度國家科技進步獎初評通過項目(通用項目).doc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