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22年12月13日
各市州、縣市區(qū)科技主管部門、財政局:
根據(jù)《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湘財綜〔2020〕6號)、《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政府購買服務通用指導性目錄〉的通知》(湘財綜〔2022〕18號),湖南省科學技術廳會同省財政廳編制了《湖南省科學技術廳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現(xiàn)印發(fā)執(zhí)行。原有的《湖南省科學技術廳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湘財教〔2017〕65號)同步廢止。
凡列入目錄并已安排財政預算的服務事項,可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各市州、縣市區(qū)科技主管部門政府購買服務事項按照目錄執(zhí)行。執(zhí)行中確需新增目錄外的購買服務事項,由湖南省科學技術廳商省財政廳同意后實施,湖南省科學技術廳及時組織調(diào)整修改指導性目錄。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湖南省財政廳
2022年11月16日
原文鏈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212/t20221213_291598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