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25年02月07日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大力培育和發(fā)展省技術轉移機構,加快建立與完善省技術轉移服務體系,促進我省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按照《湖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認定管理辦法》(湘科發(fā)〔2020〕85號),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度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認定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依法在我省進行工商注冊或事業(yè)單位登記,成立1年以上的獨立法人機構或法人內設機構。
2.?符合國家、省產業(yè)政策,發(fā)展方向明確,有符合本機構實際情況和發(fā)展要求的經營理念、獨特商業(yè)模式、特色經營項目和核心競爭力。
3.?獨立法人機構應主要從事技術轉移相關(專業(yè))活動、法人內設機構應具有開展技術轉移的能力;有可靠的技術轉移項目來源,積累了一定數(shù)量的技術轉移項目,并具有一定的技術轉移成功經驗。
4.?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營業(yè)面積一般不小于100平方米;具有滿足經營要求的辦公設備等基礎條件;擁有獨立的網站、APP軟件、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獨立新媒介宣傳渠道;有穩(wěn)定的客戶群、長期合作伙伴和專家咨詢隊伍。
5.?獨立法人機構人員在10人以上,法人內設機構人員在5人以上;部門設置合理(設有專門的技術轉移服務部門);技術轉移服務專職人員(具備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yǎng)基地培訓認證的技術經紀人或技術經理人資質)占從業(yè)人員總數(shù)的比例在70%以上。
6.?規(guī)章制度健全,服務程序規(guī)范。應制定市場化的運行機制和標準化管理規(guī)范,建立技術轉移全流程的管理標準和內部風險防控制度。
7.?經營狀況良好,服務業(yè)績明顯。獨立法人機構上年度營業(yè)收入(或申報當年營業(yè)收入)不低于100萬元,其中技術轉移主營業(yè)務收入不低于50萬元,促成技術轉移項目成交數(shù)不少于20項,促成技術交易額不低于5000萬元;法人內設機構上年度促成技術轉移項目成交數(shù)不少于10項,促成技術交易額不低于3000萬元。
8.?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連續(xù)2年以上(含2年)無投訴、訴訟,或有投訴但無責任,有訴訟未敗訴。
二、申報程序及要求
1.?申報單位登錄湖南省科技廳門戶網站,進入“湖南科技云平臺”(以下簡稱“科技云”)進行在線申報并提交申報材料,不需要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2.?推薦單位在“科技云”進行初審,提出推薦意見,并提交紙質推薦函和《推薦申報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匯總表》至省科技事務中心咨詢評審部,未提交推薦函的不予受理。推薦單位須對申報單位有關材料嚴格審核,對推薦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
三、申報推薦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為2025年2月5日至3月25日,推薦單位系統(tǒng)推薦截止日期為2025年3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薦文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系統(tǒng)推薦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寄送至省科技事務中心咨詢評審部(以寄出時間為準)。
四、咨詢聯(lián)系方式
省科技廳科技成果轉化促進處
0731-88988515
省科技事務中心咨詢評審部
0731-88988730、88988732
科技云系統(tǒng)技術支持
0731-84586921、84586761
郵寄地址:長沙市岳麓區(qū)岳麓大道233號科技大廈一樓大廳102室
郵編:410013
附件: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2月6日
來源:科技成果轉化促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