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7年06月20日
按照國家發(fā)改委社會司《關于開展社會領域牽頭實施重大政策落實情況和2016年投資計劃執(zhí)行情況自查的通知》和《關于全力配合開展全省2016年度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專項督查工作的通知》(湘發(fā)改稽〔2017〕461號)要求,我們組織市州對2016年社會領域中央預內投資項目進行了自查,市州確認社會領域有32個項目今年6月30日前不能開工。
按照通知要求,我們擬對上述32個項目進行收回調整,現將調整方案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7年6月19日-21日。在此期間,歡迎社會各界對公示項目的真實性及有無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等,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湖南省發(fā)改委提出反饋意見。單位意見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聯系方式,個人意見必須注明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和聯系方式。
受理單位:湖南省發(fā)改委社會發(fā)展處
傳真:0731-8999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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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會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不能開工項目進行調整名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