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7年12月18日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直屬機構科技主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fā)〔2014〕70號),促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以下稱“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建立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激勵機制,根據科技部、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發(fā)布的《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管理辦法》,決定遴選部分中央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下簡稱“管理單位”)(名單見附件1)開展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試點工作,試點目的主要是試標準、試流程、試機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組織
科技部、財政部委托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承擔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試點的具體組織工作,負責接收考核材料、組織專家評審、開展現場抽查等工作。
管理單位應對納入到國家網絡管理平臺的科研設施與儀器相關數據進行補充完善,確保數據的完整和準確。如實提供服務成效等相關材料。
主管部門應組織相關管理單位按時向國家網絡管理平臺報送科研設施與儀器2016年度服務成效等相關材料,并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核。
二、考核范圍和內容
考核范圍是管理單位納入國家網絡管理平臺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原值50萬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儀器。對每個重大科研基礎設施開放共享予以單獨評價考核。對管理單位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的整體情況予以評價考核。
考核內容為管理單位科研設施與儀器2016年度開放共享成效。對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主要考核運行情況、開放共享、運行效果、組織管理等。對大型科研儀器主要考核開放共享情況、組織管理、服務成效等。
三、工作安排
1. 信息核查與補報。管理單位登錄國家網絡管理平臺(nrii.org.cn/ins),查看本單位2016年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服務相關信息,并可補充有關數據或附件上傳至國家網絡管理平臺。同時,管理單位應將確認后的開放服務成效匯總表打印,并經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后報送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
2. 考核方式??己送ㄟ^國家網絡管理平臺進行。對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設置會議答辯環(huán)節(jié),由管理單位進行現場匯報(時間另行通知)。對大型科研儀器管理單位,由專家進行網上評價,不進行會議答辯。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選擇部分管理單位進行現場抽查,核實運行服務記錄等有關材料。
3. 考核結果公布??萍疾俊⒇斦看_定考核結果并在國家網絡管理平臺發(fā)布。
參加評價考核試點的管理單位應如實填寫科研設施和儀器運行成效匯總表,并提供相關材料。凡發(fā)現弄虛作假等不端行為的,將取消參加評價考核資格,并視具體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聯(lián)系單位: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
科技部基礎研究司
聯(lián) 系 人:周瓊瓊 杜明剛 金國勝
聯(lián)系電話:010-58881161,58881465,58881511
電子郵件:zhouqq@most.cn
技術支持:閆歡,劉瑞
咨詢電話:010-82311519,82338083
科技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