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8年05月18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管理辦法》(湘科〔2016〕103號)《湖南省科技發(fā)展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湘財教〔2015〕57號)及省科技重大專項驗收管理的相關要求,我廳將啟動2015年度省科技重大專項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范圍
2015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附件1)。
二、驗收內容
主要對專項承擔單位和首席專家項目執(zhí)行情況,以及專項執(zhí)行處室項目管理情況進行驗收,具體內容如下:
1、專項實施效果情況。專項關鍵技術研發(fā)情況、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yè)化情況、專項完成后科研產出情況,專項任務指標完成情況、科技報告撰寫與呈交情況等。
2、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專項承擔單位專項經費核算、使用及管理情況、財務制度建設與執(zhí)行情況、自籌經費到位及使用情況、經濟效益完成情況等。
3、專項組織管理情況。專項組織實施與服務取得的成效,如產學研結合、重大成果和社會效益等。
三、驗收方式
專項驗收以“計劃任務書”為依據,通過單位自查、財務驗收、技術核查與現場驗收四個工作程序,以“專家負責制”的方式形成綜合驗收意見。開展驗收工作同時,專項承擔單位完成科技報告撰寫與系統平臺同步呈交。
四、工作進度及程序
1、前期準備。5月30日之前,監(jiān)督管理處指導省科技經費監(jiān)管服務中心從可受托承擔省科技經費監(jiān)管服務工作中介庫中遴選出專項審計事務所,并予以公示;公示結束,對入選的專項審計事務所進行審前業(yè)務培訓。
2、單位自查。6月30日前,專項執(zhí)行處室指導牽頭承擔單位及首席專家對各子項目任務指標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自查。牽頭承擔單位和各子項承擔單位梳理匯總相關技術任務指標完成證明材料,對項目經費進行賬目清理與憑證歸集,分別撰寫總結報告(附件2)、項目經費決算表(附件3)、科技報告(附件4)等內容,并提交相應佐證材料。
3、技術核查。7月20日前,各專項執(zhí)行處室對提交的驗收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出具審查意見;省科技經費監(jiān)管服務中心對專項目標任務、技術指標、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及相關佐證材料開展核查工作,并向專項執(zhí)行處室反饋核查意見,由其督促專項承擔單位進行整改。
4、財務驗收。6月30日至9月30日,省科技經費監(jiān)管服務中心組織專項承擔單位、專項審計事務所召開集中審計進點會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會后,省科技經費監(jiān)管服務中心下發(fā)專項驗收審計通知書,各事務所進駐項目現場,開展審計工作,完成財務驗收。
5、綜合驗收。8月31日至11月30日,監(jiān)督管理處根據財務驗收和技術核查情況,委托省經費監(jiān)管服務中心開展專項現場綜合驗收工作。
6、結果公示。現場綜合驗收后,形成2015年度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驗收工作報告,提請廳務會審定后,在廳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五、其他要求
1、各專項承擔單位需準備計劃任務書、預算申報書。同時總結報告需附其相關技術任務指標完成證明材料,如技術指標第三方檢測報告,新產品(新工藝)登記證明,專利、論文、人才培養(yǎng)、用戶意見反饋證明等;財務驗收材料只需提交項目經費決算表和專項經費分類明細賬、自籌經費分類明細賬。各子項數據匯總至專項牽頭承擔單位,蓋章統一填報,并上交至各專項執(zhí)行處室形式審查(一式一份)。
2、各專項執(zhí)行處室要積極配合做好驗收協調工作,對專項完成情況及驗收資料及時進行服務指導與審查。
3、專項驗收工作要充分發(fā)揮項目單位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門的聯動作用,委托做好相關工作。
4、專項承擔單位及首席專家要如實撰寫并提交相關材料和報告,對資料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我廳將實行科研誠信記錄機制,對涉嫌違規(guī)違紀情形的,將列入嚴重科研失信行為記錄。
5、各專項財務審計基準日為計劃任務書規(guī)定到期日。提前驗收的,以提前驗收申請報告時間為審計基準日;延期驗收的,以延期驗收申請報告時間為審計基準日。
六、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監(jiān)督管理處 曾霖霏 0731-88988864
省科技經費監(jiān)管服務中心 劉 容0731-88988973(傳真)
杜 佳 0731-88988057
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大道233號科技大廈1002室
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執(zhí)行情況總結報告編寫提綱.doc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