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9年11月07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深入推進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74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yè)能力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湘人社發(fā)〔2015〕32號)的規(guī)定,決定開展我省2020年職業(yè)能力建設項目申報工作。具體包括2020年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2020年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礎能力建設項目和湖南省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2020年職業(yè)能力建設各項目申報單位應分別符合《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試行)》(人社廳發(fā)〔2013〕52號)、《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試行)》(人社廳發(fā)〔2013〕51號)、《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礎能力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湘人社發(fā)〔2015〕42號)、《湖南省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湘人社發(fā)〔2015〕70號)相關規(guī)定,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2016、2017、2018、2019年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單位不得申報2020年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
(二)已經被批準以本人命名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不得申報2020年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
(三)2016、2017、2018、2019年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礎能力建設項目單位,不得申報2020年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礎能力建設項目,申報2020年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的單位,不得同時申報2020年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礎能力建設項目;
(四)已經被批準以本人命名湖南省技能大師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不得申報2020年湖南省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
(五)近三年(2017-2019年)出現(xiàn)如下情況的單位,不得申報2020年職業(yè)能力建設各項目:
1、存在套取國家助學金、違規(guī)招生、虛假宣傳、違規(guī)收費或其它不規(guī)范辦學行為的單位;
2、職業(yè)能力建設項目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出現(xiàn)重大違規(guī)的、已獲得項目扶持但沒有按照計劃實施項目的單位;
3、存在其他弄虛作假行為并被有關部門查處的單位。
二、申報程序
所有項目申報程序分別按照各自項目實施管理辦法執(zhí)行。
三、相關表格下載
項目申報表格下載地址:www.hn12333.com
四、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范爾寧0731-84900041 hnpx@sina.com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2019年10月25日